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,因意外情况发生火灾事故,不要惊慌,应一方面迅速电话报警,一方面组织人力积极扑救。
火警电话号码为“119”。火警电话拨通后,要讲清起火的单位和详细地址,也要讲清起火的部位、燃烧的物质和火灾的程度、着火的周边环境等情况,以便消防部门根据情况派出相应的灭火力量。
报警后,起火单位要尽量迅速地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,以便消防车能顺利迅速地进入现场。同时,并应派人在起火地点的附近路口或单位门口迎候消防车辆,使之迅速准确地到达火场,投入灭火战斗。
火势蔓延较大,火势燃烧严重的建筑物,施工单位熟悉或者了解建筑物的技术人员,应当及时将受损建筑物的构造、结构情况向消防官兵通报,并提出有关扑救工作的建议,保障救火员工的生命安全,防止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。
传播消防知识,安全你,我,他。
北京长城防火门厂宣传部提供
2011年8月14日